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重要的住房支持政策,在我国各大城市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日益完善。本文将围绕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的流程、关键要点及注意事项展开论述,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份实用的参考指南。
一、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流程
1. 提交申请
借款人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2. 资料审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借款人身份、婚姻状况、收入水平、房产情况等。审核过程中,中心将重点关注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以及房产的合法性。
3. 预审结果通知
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知借款人预审结果,包括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方式等。
4. 签订合同
借款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办理贷款手续
借款人持贷款合同及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包括贷款发放、抵押登记等。
6. 还款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直至贷款还清。
二、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关键要点
1. 借款人资格
借款人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深圳市户籍;(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3)有稳定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2. 房产条件
贷款房产需满足以下条件:(1)位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2)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住房政策;(3)房屋产权清晰,未设定抵押权、查封等限制。
3. 信用记录
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 还款能力
借款人收入稳定,具备按时还款的能力。
5. 贷款额度
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金额、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贷款额度。
三、注意事项
1. 提前准备材料
借款人在提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交贷款申请前,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免影响贷款进度。
2. 诚信申请
借款人要如实填写申请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
3. 了解政策
借款人要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确保自身符合申请条件。
4. 关注还款
借款人要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5. 及时沟通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
借款人在贷款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流程规范,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住房支持。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诚信申请,确保贷款顺利办理。关注还款,养成良好的信用习惯,为安居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乐业奠定坚实基础。
办理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从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至贷款划到贷款银行需要18-19个工作日。
一、①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当日完成;②银行进行贷前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2个工作日内完成。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1个工作日内完成。④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2工作日内完成。⑤选择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6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7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质押担保的,由银行办理质押手续。⑥贷款银行将借款人资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2个工作日内完成。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3个工作日内完成。⑧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公积金贷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公积金最高贷款从今年7月1日由40万调整到60万。最高贷款年限30年。
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预约办理,或本人直接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
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有效身份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提供结婚证或无婚姻证明);
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房产证、卖家身份证复印件(二手房);
受托行扣款账户(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
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询证明(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
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温馨提示
1.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做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等材料,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当场面签,不能由他人代签。
(申请人)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二、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三)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五)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及提交及注意事项: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管理部)提供下列基本材料:(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二)有效身份证件;(三)婚姻状况证明;(四)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五)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职工和父母一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等材料,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当场面签,不能由他人代签。(审核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给予贷款的,由职工与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担保等贷款手续;不予贷款的,应当告知职工不予贷款的原因。职工对公积金中心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于公积金中心作出的决定或者答复存在异议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轮候机制)公积金贷款可贷资金额度不足时,公积金中心应当按照轮候规则向申请人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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